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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帆(GuoFan)

北京山合水易机构 董事长兼总裁

北京山合水易规划设计院 院长

高端休闲度假产业规划专家

《中国旅游报》、《农民日报》专栏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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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政策汇总

作者:文案部 | 来源:山合水易 | 时间:2018-04-08 | 关键词:第五,章,政策,汇总,一,2015年,1月,国务院,《,

(一) 2015年1月,国务院《关于促进旅游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

大力发展乡村旅游。

加强规划引导,提高组织化程度,规范乡村旅游开发建设,保持传统乡村风貌。加强乡村旅游精准扶贫,扎实推进乡村旅游富民工程,带动贫困地区脱贫致富。统筹利用惠农资金加强卫生、环保、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完善乡村旅游服务体系。加强乡村旅游从业人员培训,鼓励旅游专业毕业生、专业志愿者、艺术和科技工作者驻村帮扶,为乡村旅游发展提供智力支持。
 

(二) 2015年8月,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的若干意见》

实施乡村旅游提升计划,大力推进乡村旅游扶贫。

加大对乡村旅游扶贫重点村的规划指导、专业培训、宣传推广力度,组织开展乡村旅游规划扶贫公益活动,对建档立卡贫困村实施整村扶持。到2020年,全国每年通过乡村旅游带动200万农村贫困人口脱贫致富;扶持6000个旅游扶贫重点村开展乡村旅游,实现每个重点村乡村旅游年经营收入达到100万元。
 

(三) 2015年9月,《农业部等11部门关于积极开发农业多种功能大力促进休闲农业发展的通知》

鼓励利用“四荒地”发展休闲农业,其建设用地指标给予倾斜。

在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的前提下,对农民就业增收带动作用大、发展前景好的休闲农业项目用地,各地要将其列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优先安排。支持农民发展农家乐,闲置宅基地整理结余的建设用地可用于休闲农业。鼓励利用村内的集体建设用地发展休闲农业,支持有条件的农村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发展休闲农业。鼓励利用“四荒地”(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发展休闲农业,对中西部少数民族地区和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利用“四荒地”发展休闲农业,其建设用地指标给予倾斜。加快制定乡村居民利用自有住宅或者其他条件依法从事旅游经营的管理办法。
 

(四) 2015年12月,《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旅游局关于支持旅游业发展用地政策的意见》

积极保障旅游业发展用地,加强旅游业用地服务监管。

一要积极保障旅游业发展用地供应。对符合相关规划的旅游项目,各地应按照项目建设时序,及时安排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依法办理土地转用、征收或收回手续,积极组织实施土地供应,加大旅游扶贫用地保障。支持使用未利用地、废弃地、边远海岛等土地建设旅游项目。在符合生态环境保护要求和相关规划的前提下,对使用荒山、荒地、荒滩及石漠化、边远海岛土地建设的旅游项目,优先安排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出让底价可按不低于土地取得成本、土地前期开发成本和按规定应收取相关费用之和的原则确定。景区内建设亭、台、栈道、厕所、步道、索道缆车等设施用地,可按《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其他建设用地”办理规划手续,参照公园用途办理土地供应手续。新建、改建旅游厕所及相关粪便无害化处理设施需使用新增建设用地的,可在2018年前由旅游厕所建设单位集中申请。
 

二是明确旅游新业态用地政策。在符合相关规划的前提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依法使用建设用地自办或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方式与其他单位和个人共同举办住宿、餐饮、停车场等旅游接待服务企业。自驾车房车营地项目土地用途按旅馆用地管理,按旅游用地确定供应底价、供应方式和使用年限。利用现有文化遗产、大型公共设施、知名院校、科研机构、工矿企业、大型农场开展文化、研学旅游活动,在符合规划、不改变土地用途的前提下,上述机构土地权利人利用现有房产兴办住宿、餐饮等旅游接待设施的,可保持原土地用途、权利类型不变;土地权利人申请办理用地手续的,经批准可以协议方式办理。
 

三要加强旅游业用地服务监管。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国家公园等旅游资源开发,建设项目用地供应和使用管理应同时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风景名胜区规划及其他相关区域保护发展建设等规划,不符合的,不得批准用地和供地。严格旅游项目配套商品住宅管理,因旅游项目配套安排商品住宅要求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的,不得批准。严格相关旅游设施用地改变用途管理,土地供应合同中应明确约定,整宗或部分改变用途,用于商品住宅等其他经营项目的,应由政府收回,重新依法供应。
 

(五) 国务院2016年中央一号文件

大力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

强化规划引导,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后补、财政贴息、设立产业投资基金等方式扶持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业发展,积极扶持农民发展休闲旅游业合作社。引导和支持社会资本开发农民参与度高、受益面广的休闲旅游项目。加强乡村生态环境和文化遗存保护,发展具有历史记忆、地域特点、民族风情的特色小镇,建设一村一品、一村一景、一村一韵的魅力村庄和宜游宜养的森林景区。依据各地具体条件,有规划地开发休闲农庄、乡村酒店、特色民宿、自驾露营、户外运动等乡村休闲度假产品。实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提升工程、振兴中国传统手工艺计划。开展农业文化遗产普查与保护。支持有条件的地方通过盘活农村闲置房屋、集体建设用地、“四荒地”、可用林场和水面等资产资源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将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项目建设用地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合理安排。
 

(六) 2016年3月,发改委等七部门联合印发《关于金融助推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

精准对接特色产业、重点项目和重点地区等领域金融服务需求

各金融机构要立足贫困地区资源禀赋、产业特色,积极支持能吸收贫困人口就业、带动贫困人口增收的绿色生态种养业、经济林产业、林下经济、森林草原旅游、休闲农业、传统手工业、乡村旅游、农村电商等特色产业发展。有效对接特色农业基地、现代农业示范区、农业产业园区的金融需求,积极开展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健全和完善区域信贷政策,在信贷资源配置、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信贷管理权限设置等方面,对连片特困地区、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给予倾斜。
 

(七) 2016年4月,国家旅游局:120亿旅游基建基金申报启动

乡村旅游、文化旅游、研学旅行、旅游小城镇等项目为重点支持对象

国家旅游局规划财务司发布消息称,自2015年下半年国家将旅游项目纳入专项建设基金支持领域以来,首批100亿元专项建设基金已完成审核进入拨付程序,第二批120亿元建设基金的申报工作目前也正式启动。重点支持休闲度假旅游、乡村旅游、文化旅游、研学旅行、旅游小城镇和新产品、新业态项目。
 

(八) 2016年4月,国家旅游局《全国旅游标准化发展规划》出台

到2020年,新建200个以上全国旅游标准试点示范单位

4月15日,国家旅游局组织编制的《全国旅游标准化发展规划(2016-2020)》(以下简称规划)正式公布。规划提出,到2020年,我国旅游国家标准将达45项以上,行业标准达60项以上,地方标准达300项以上,新建200个以上全国旅游标准化试点示范单位。旅游标准覆盖领域进一步拓宽,标准体系结构明显优化,标准之间协调性有效增强,适应和支撑现代旅游业发展的标准体系更加健全。
 

(九) 2016年9月,国家旅游局等12个部门制定并印发《乡村旅游扶贫八大行动方案》

确定了乡村旅游扶贫工程的五大任务和提出了将实施乡村旅游扶贫八大行动。
 

(一)五大任务

1、科学编制乡村旅游扶贫规划,各地要将乡村旅游扶贫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县域乡村建设规划、易地扶贫搬迁规划、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交通建设等专项规划有效衔接,探索“多规合一” 。
 

2、加强贫困村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各地要集中精力解决好乡村旅游扶贫重点村旅游基础和公共服务设施,完善乡村旅游服务体系 。
 

3、大力开发乡村旅游产品,挖掘文化内涵,开发形式多样、特色鲜明的乡村旅游产品。
 

4、加强重点村旅游宣传营销,各地要因地制宜,加大对旅游扶贫重点村的宣传推介,通过电商平台、节庆推广、主题活动等一系列载体,开展乡村旅游扶贫公益宣传。
 

5、加强乡村旅游扶贫人才培训,各地要创新乡村旅游人才培养方式,积极开展乡村旅游经营户、乡村旅游带头人、能工巧匠传承人、乡村旅游创客四类人才和乡村旅游导游、乡土文化讲解等各类实用人才培训,依靠人才支持和智力投入促进乡村旅游发展。
 

(二)八项行动

1、乡村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大力改善乡村旅游基础和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启动“六小工程”,确保每个乡村旅游扶贫重点村建好停车场、旅游厕所、垃圾集中收集站、医疗急救站、农副土特产品商店和旅游标识标牌。到2020年全国2.26万个乡村旅游扶贫重点村实现“六小工程”和“厕所革命”全覆盖,50万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实施“三改一整”工程。
 

2、旅游规划扶贫公益专项行动。组织和支持300家旅游规划设计单位开展旅游规划扶贫公益行动,围绕旅游产品建设和促进旅游产业发展,为乡村旅游扶贫重点村编制旅游发展规划。每年促成不少于500个乡村旅游扶贫重点村与规划设计单位结对,5年完成3000个乡村旅游扶贫重点村的规划编制。
 

3、乡村旅游后备箱和旅游电商推进专项行动。依托乡村旅游发展带动农副土特产品销售,支持乡村旅游扶贫重点村在邻近的重点景区景点、高速公路服务区、主要交通干道旅客集散点等设立农副土特产品销售专区。开展旅游电商万村千店行动,优先支持有条件的重点村利用已有资源建设旅游扶贫电商平台,组织实施贫困地区“一村一店”、“旅游淘宝村”、“旅游扶贫村+特色馆”立体扶贫,依托村民中心、超市等营业场所建设电商服务站点,支持各大电商平台开展旅游电商扶贫行动,为贫困地区开设扶贫频道,开展在线宣传推广、特产销售、旅游线路营销。到2020年,全国建设1000家“乡村旅游后备箱工程示范基地”,销售产值8000亿元,带动不低于50万户贫困户脱贫;建设1000个乡村旅游扶贫电商示范村,每年实现旅游商品销售100亿元。
 

4、万企万村帮扶专项行动。组织动员全国1万家旅游企业、宾馆饭店、景区景点、旅游规划设计单位、旅游院校等单位,对乡村旅游扶贫重点村进行帮扶脱贫。采取安置就业、项目开发、输送客源、定点采购、指导培训等多种方式帮助乡村旅游扶贫重点村发展旅游,通过5年时间解决100万左右贫困人口的脱贫。
 

5、百万乡村旅游创客专项行动。组织和引导百万返乡农民工、大学毕业生、专业艺术人才、青年创业团队等各类“创客”投身乡村旅游发展,通过一系列的创意研发、产品开发、宣传推广,推动乡村旅游实现转型提升、创新发展。到2020年,全国培育1000个乡村旅游创客示范基地,形成一批高水准文化艺术旅游创业示范乡村。
 

6、金融支持旅游扶贫专项行动。加快乡村旅游扶贫项目库建设,统筹资源支持国开行、农发行等银行创新金融服务,设计符合旅游扶贫项目特点、与旅游扶贫项目周期相匹配的支持产品。探索建立乡村旅游投融资主体、担保平台、风险准备金制度及信用评级体系,优先在乡村旅游扶贫重点村进行授信,为贫困户提供小额贷款,相关部门给予贷款贴息。积极探索景区带村、能人带户、企业(合作社)+农户等扶贫信贷政策,引导金融机构根据带动贫困村、贫困户实现增收的情况,为景区、能人、企业(合作社)提供成本低、期限长的信贷支持。每年金融支持旅游扶贫项目不少于1000个,资金不少于3000亿元。
 

7、扶贫模式创新推广专项行动。探索景区带村、能人带户、企业(合作社)+农户等多种类型的旅游扶贫新模式,按照景区扶贫加分政策,鼓励每个4A、5A级景区带动周边乡村旅游扶贫重点村不少于3个,每个能人带动不少于5户建档立卡贫困户,一个合作社带动不少于20户建档立卡贫困户,通过招工、订单采购农产品、建设绿色食品基地、成立互助社等方式帮扶脱贫。加快扶贫创新模式推广,到2020年,全国建设旅游扶贫示范景区1000个、企业(合作社)+农户旅游扶贫示范基地1万家,培育旅游扶贫带头人5万个,带动80万户贫困户脱贫。
 

8、旅游扶贫人才素质提升专项行动。设立乡村旅游扶贫东部、西部培训基地,组建“全国乡村旅游扶贫专家库”,动员规划、管理、营销专业人才到扶贫开发重点县、易地扶贫搬迁小镇、乡村旅游扶贫重点村开展公益指导培训。到2020年前,各省要以市、县为基础,建立地方培训基地,实现对2.26万个乡村旅游扶贫重点村致富带头人培训全覆盖,培养旅游扶贫带头人10万人。
 

(十) 2016年12月,国务院印发《“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则》

在产业发展脱贫的规划中,提出了旅游扶贫的详细措施。
 

1、因地制宜发展乡村旅游。

开展贫困村旅游资源普查和旅游扶贫摸底调查,建立乡村旅游扶贫工程重点村名录。以具备发展乡村旅游条件的2。26万个建档立卡贫困村为乡村旅游扶贫重点,推进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实施乡村旅游后备箱工程、旅游基础设施提升工程等一批旅游扶贫重点工程,打造精品旅游线路,推动游客资源共享。安排贫困人口旅游服务能力培训和就业。
 

2、大力发展休闲农业。

依托贫困地区特色农产品、农事景观及人文景观等资源,积极发展带动贫困人口增收的休闲农业和森林休闲健康养生产业。实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提升工程,加强休闲农业聚集村、休闲农业园等配套服务设施建设,培育扶持休闲农业新型经营主体,促进农业与旅游观光、健康养老等产业深度融合。引导和支持社会资本开发农民参与度高、受益面广的休闲农业项目。
 

3、积极发展特色文化旅游。

依托当地民族特色文化、红色文化、乡土文化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大力发展贫困人口参与并受益的传统文化展示表演与体验活动等乡村文化旅游。坚持创意开发,推出具有地方特点的旅游商品和纪念品。支持农村贫困家庭妇女发展家庭手工旅游产品。
 

(十一) 国务院2017年中央一号文件

大力发展乡村休闲旅游产业,扎实推进脱贫攻坚

充分发挥乡村各类物质与非物质资源富集的独特优势,利用“旅游+”、“生态+”等模式,推进农业、林业与旅游、教育、文化、康养等产业深度融合。丰富乡村旅游业态和产品,打造各类主题乡村旅游目的地和精品线路,发展富有乡村特色的民宿和养生养老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创办乡村旅游合作社,或与社会资本联办乡村旅游企业。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大力改善休闲农业、乡村旅游、森林康养公共服务设施条件,在重点村优先实现宽带全覆盖。
 

打造“一村一品”升级版,发展各具特色的专业村。支持有条件的乡村建设以农民合作社为主要载体、让农民充分参与和受益,集循环农业、创意农业、农事体验于一体的田园综合体,通过农业综合开发、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等渠道开展试点示范。深入实施农村产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工程,支持建设一批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
 

(十二) 2017年5月,财政部、农业部联合下发《关于深入推进农业领域和社会资本合作的实施意见》
 

将农业田园综合体作为聚焦重点,推进农业领域PPP工作

支持有条件的乡村建设以农民合作社为主要载体、让农民充分参与和受益,集循环农业、创意农业、农事体验于一体的田园综合体。
 

财政部与农业部联合组织开展国家农业PPP示范区创建工作。各省(区、市)财政部门会同农业部门择优选择1个农业产业特点突出、PPP模式推广条件成熟的县级地区作为农业PPP示范区向财政部、农业部推荐。财政部、农业部将从中择优确定“国家农业PPP示范区”。国家农业PPP示范区所属PPP项目,将在PPP示范项目申报筛选和PPP以奖代补资金中获得优先支持。充分发挥中国PPP基金和各地PPP基金的引导作用,带动更多金融机构、保险资金加大对农业PPP项目的融资支持。
 

(十三) 2017年5月,农业部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落实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发展政策的通知》

旨在促进引导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持续健康发展,加快培育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新动能,壮大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在用地政策上,争取将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项目建设用地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合理安排。要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
 

在财政政策上,要鼓励各地整合财政资金,将中央有关乡村建设资金向休闲农业集聚区倾斜。
 

在金融政策上,要创新担保方式,搭建银企对接平台,鼓励担保机构加大对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的支持力度,帮助经营主体解决融资难题。
 

在公共服务上,要从规划引导入手,积极推进“多规合一”,将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开发纳入城乡发展大系统中,打造产业带和产业群。
 

在品牌创建上,要按照“3+1+X”的品牌培育体系,在面上继续创建全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县(市、区),在点上继续推介中国美丽休闲乡村,在线上重点开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精品景点线路推介,吸引城乡居民到乡村休闲消费。
 

(十四) 2017年6月,农业部办公厅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办公室联合印发《关于政策性金融支持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通知》

支持农业多种功能开发,增加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拓展力。

一是运用农业资源优势发展特色旅游产业。依托田园风光、乡土文化、农耕体验等资源特色,积极支持宜居宜业特色村镇建设、乡村休闲旅游产业和休闲农业发展、红色旅游、教育基地建设和农业生态旅游开发等,围绕有基础、有特色、有潜力的产业,推动农业与休闲旅游、教育文化、健康养老等产业深度融合,支持打造农业文化旅游“三位一体”、生产生活生态同步改善、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的特色旅游小镇、特色旅游景区景点以及生态建设项目。
 

二是加大力度支持贫困地区农业绿色生态功能开发。发挥生态扶贫在产业融合中的促进作用,鼓励引导贫困农民、林区贫困职工利用当地生态资源,大力发展特色农业、乡村旅游等绿色产业。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