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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帆(GuoFan)

北京山合水易机构 董事长兼总裁

北京山合水易规划设计院 院长

高端休闲度假产业规划专家

《中国旅游报》、《农民日报》专栏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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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农业产业化项目,国家的扶持力度又加大啦!

作者:admin | 来源:未知 | 时间:2015-07-28 | 关键词:农业

  财政部近日公布了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的通知,调整和完善了关于农业综合开发、扶持农业产业化发展的相关政策。这其中有哪些利于农民拿资金的变化,赶紧来看看!

  农业大户也能申项目,不再要求是独立法人

  政策规定,经有关部门认定或登记的专业大户、家庭农场、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都可以纳入产业化经营项目的扶持范围,不再受独立法人资格条件的限制。

  您瞧,申请的门槛进一步放宽。您没在工商部门注册不要紧,只要是在相关部门登记就行。农业大户、家庭农场都可以申请项目,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扶持是越来越多呀。

  申请主体不必“两年连续盈利”

  对于农民合作社和龙头企业来说,只要是在工商部门注册1年以上、具备可持续经营能力,都能够申报产业化经营项目。但许多人都反映,准备材料,还真是件麻烦事。

  这次的规定,给您的申报送了颗“轻松丸”——这些申报材料要取消:70%以上来自企业注册地、两年连续盈利、资产负债率、银行信用等级、“三不欠”、固定资产净值等的规定。

  也就是说,申报材料更简单了,您就能腾出更多的精力,把项目做好、做精、做扎实。

  对于财政资金的投入,农民也能持股

  这次的政策明确:鼓励部分财政资金的投入,由农民或农民通过合作社,对龙头企业持股。

  通常来看,咱们国家的农业产业化经营都是采取“龙头企业+农户”、“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户”等组织形式。比如,农民把土地流转给企业,企业做项目、开公司,农民再到公司里打工。农民和企业是一体的,但是持股和不持股的角色就有很大不同了。

  您想想,如果农民能够在投入资金中持股,就意味着能够享受分红。如果企业经营得好,又有工资、又能分红,收益肯定比光给企业打工强。

  不过,持股、分红和退出方式等具体政策,就要由各省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定了。

  鼓励各省实行资金“先建后补”

  新政策提出,各省可以实行“先建后补”,项目立项批复后先实施、后报账,待项目全部完工、经县级财政部门和农发机构验收合格后,再予以报账。也就是说,您不用等钱再建设,只要申请成功了,项目建设就可以开始,只要留好各种票据,到了项目结算之时,都给您补上!

  国家规定了:报账凭证的日期,可以追溯到县级财政部门和农发机构正式行文上报日。不过,项目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环境评估等前期费用不能报。

  哪些项目能够享受到这些好政策?

  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包括一般产业化项目、龙头企业带动产业发展和“一县一特”产业发展试点项目。

  一般产业化项目扶持范围为:

  (1)农产品、经济林及设施农业种植、畜禽水产养殖等种植养殖基地;

  (2)农产品加工;

  (3)储藏保鲜、产地批发市场等流通设施。

  这类项目分为财政补助项目和贷款贴息项目。

  龙头企业带动产业发展和“一县一特”产业发展试点项目

  这些项目应根据区域优势产业发展及县域特色产业发展需要,主要包括农业基础设施、良种繁育、农业污染物防治、废弃物综合利用和社会化服务体系等公益性项目建设,以及新产品新技术推广应用、农产品精深加工、流通体系及品牌建设,支持与龙头企业建立紧密利益联结机制的合作化组织开展农业基础设施、规模化标准化种植养殖基地等项目建设。

  要申请,找哪个部门?

  农业产业化项目,一般是由各市县的农业(农经)部门或省级相关单位具体组织管理和实施,各省(市、区)农业厅做好监督检查。所以,您可以找当地的农业部门询问详情、递交材料。

  有一点需要提醒您,虽然农业部、财政部制定了总体的规划,但是具体的实施方案是由各省(市、区)的农业部门自己制定的。根据当地的不同情况,各地的扶持侧重点略有不同。

  比如:海南省的扶持范围主要是具有海南地方特色的热带高效农业、特色养殖业、以海南热带农产品和地方特色畜禽为主要原料的农产品精深加工业。所以,具体的项目范围,您还要参考省级规定。不过,上面提到的这些国家规定的变化,在各省(市、区)都是通用的。

  2015年的时间已过半,一些省市的农业产业化经营项目申报已经开始。别错过良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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