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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帆(GuoFan)

北京山合水易机构 董事长兼总裁

北京山合水易规划设计院 院长

高端休闲度假产业规划专家

《中国旅游报》、《农民日报》专栏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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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导则》最新解读要点!

作者:山合水易 | 来源:山合水易规划设计院 | 时间:2017-06-22 | 关键词:全域旅游,全域旅游示范区

  6月12日举行的《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导则》(以下简称《导则》)新闻发布会上,国家旅游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了《导则》出台的背景、内容及重要意义,同时对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进行了解读。

全域旅游示范区

  全域旅游示范区不是终身制

  2016年以来,国家旅游局分两批确定了全国500个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单位,包括海南、宁夏两省(区)、91个市(州)、407个县(市),覆盖全国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发布会上,有记者提出,“现在有些人认为500个创建单位太多了,对此如何看待?”国家旅游局相关负责人回应道,这500家仅仅是创建单位,从创建单位到示范区还要经过一个不断改革创新和完善升级的过程,只有达到相应条件和标准并能发挥示范作用才能成为示范区。打个比方,这500家创建单位只是拿到高考准考证。只有考试合格,达到大学录取条件,才能成为大学生。同时,创建工作坚持“注重实效、突出示范,宽进严选、统一认定,有进有出、动态管理”的方针,成熟一批、命名一批,并建立相应的管理和退出机制。将来即使成为示范区,也不是终身制。

  根据《导则》,示范区创建工作应由本地区党委、政府统筹负责,研究制定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方案,建立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具体负责创建考核工作,确保各项工作务实高效推进。其中,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示范区创建工作由国家旅游局负责年度评估监测。市(地州盟)和县(市区旗)示范区创建工作由省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年度评估监测,并向国家旅游局提交评估报告。

  国家旅游局依据《导则》制定《全域旅游示范区考核命名和管理办法》,示范区考核命名工作由国家旅游局依照本导则和相关办法进行,对符合条件和标准并能发挥示范作用的予以命名。对已命名的示范区适时组织复核,对于复核不达标或发生重大旅游违法案件、重大旅游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严重不文明旅游现象、严重破坏生态环境行为的示范区,视情况予以警告或撤销。

  国家旅游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对于500家示范区创建单位,国家旅游局是按照有基础、有潜力、有积极性的原则分两批确定的,目的是鼓励各地参加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的积极性,体现全域旅游发展的示范导向,形成促进全域旅游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希望创建单位要立足创建,强化“过程”意识,通过创建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边干边出成效、出经验。

全域旅游示范区

  创新体现在贯彻五大发展理念、创新发展模式等

  《导则》的创新性体现在什么地方?国家旅游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导则》的创新首先体现在发展理念的创新,将贯彻五大发展理念作为推进全域旅游发展的指导思想,在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中全面落实五大理念。其次是注重发展模式的创新,突破原来景点旅游发展的局限,从综合目的地建设的角度来谋划推进旅游业发展。再次是重视发展平台的创新,把旅游业从旅游单一部门管理的小平台,提升转变为党委、政府和全社会齐抓共管的大平台。

  据了解,这些创新理念贯穿了《导则》始终。在体制机制方面,《导则》提出,要推进旅游行政管理的部门行为向党政统筹转变,建立党政主要领导牵头的领导机制,加强部门联动,探索建立与全域旅游发展相适应的旅游综合管理机构,推进公安、工商、司法等部门构建管理内容覆盖旅游领域的新机制以及积极创新领域配套机制等。

  在旅游产品方面,《导则》提出,要突破传统的景点景区产品体系,强化融合发展,以“旅游+”为手段,催生新业态产品,有效丰富旅游供给。在公共服务方面,《导则》提出,要将景点景区内的旅游服务扩大到区域内的便捷化公共服务,推动“厕所革命”覆盖城乡全域,构建畅达便捷交通网络,完善集散咨询服务体系,规范完善旅游引导标识系统,合理配套建设旅游停车场。在营销推广方面,《导则》提出,要由传统的旅游产品推介转变为对目的地的整体营销,把营销工作纳入全域旅游发展大局,创新全域旅游营销方式。在市场监管方面,《导则》提出,要改变原有的景点景区围墙内“民团式”治安管理、社会管理,转变为全域旅游依法治理。

  同时,《导则》的创新之处还体现在,不要求千篇一律,而是要求各地紧密结合当地实际,扬长避短,做出特色。就像建房子一样,四梁八柱是一般性的规律要求,但是房梁、房柱、门窗、墙体等一定要体现出自己的风格与特色。

  国家旅游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不是要打造出一批同质化的示范区,而是要建立一个完整的旅游平台,并在此基础上构建出一个个各具特色、异彩纷呈的旅游目的地。

全域旅游示范区

  《导则》后续将出台《若干意见》

  据介绍,《导则》发布后,国家旅游局将不遗余力地加强后续落实工作,全力做好《导则》的宣贯工作,举办全域旅游培训班,对《导则》进行详细解读,以期在社会上形成影响与反响,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单位能够更好地理解和领会。

  下一步,国家旅游局将建立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管理系统,形成科学、具体的量化督考指标体系,对各创建单位督察和评估,对好的经验与模式及时进行宣传、推广,以确保示范区创建能够有序、有效开展。

  国家旅游局还将构建支持全域旅游发展的政策体系,重点编制《关于促进全域旅游发展的若干意见》,强化各级政府、部门和全社会对全域旅游发展的支持与保障力度。

  值得关注的是,《导则》提出的系列要求专门面向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单位,是指导性的意见,并不是面向全国的普遍要求。国家旅游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作为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单位,这些要求是可行的。对其他地区来说,则只是一种发展参考、一个导向和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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